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2-03-02 来源: 【字体:

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共九江市委领导下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主要 职能与任务是: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2、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3、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4、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5、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6、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7、依法加强会产管理、经营和保护。

二、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机关。

编制人数小计27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6人,行政在职人数2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人。离休人数小计1人,退休人数小计18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以上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收入预算总额为396.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7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96.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72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支出预算总额为396.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7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6.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4.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5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对企业补助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9.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24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6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64.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3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0万元;对企业补助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96.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7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9.37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0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6.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4.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5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0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20.4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41万元,下降0.34%。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零。

维权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九江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受理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工作有制经济人士投诉咨询和维权服务。由于非公经济维权的特殊性,需要经常深入县区、企业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问题、对接省维权中心政企直通平台,该资金为保障维权中心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营。

2、立项依据:九府办抄字【2020】75号,同意从预备费中追加安排20万元给你单位,作为2020年市非公经济维权服务中心维权专项经费,并从2021年起,按20万元每年列入财政预算。

3、实施主体:九江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精心准备,精心实施,建立完善的制度

及流程保障,加强监督管理,事前事中加强领导,定期回访,及时响应。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持续做好非公企业维权服务工作,

在全市营造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⑴、做好维权服务中心推广。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以案例说法,法律课堂等大力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了解知晓维权中心,依规投诉,以法维权。

⑵、加强部门协作联办机制。

把维权服务向最前沿拓展,通过商会平台,建立广泛的投拆反映渠道;加强与非公有经济相关部门的联系,取得更多有力的支持,加强综合研判,协同办理机制和力度。

⑶、 维权服务网络上再延伸。

把维权服务向前沿倾斜,将维权网络和工作重心向基层延伸,推动县级维权服务机构的筹建,推进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的基本覆盖。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5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安排

公务接待3.50万元,比上年增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工作

公务用车运行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3月我市进行公务用车改革,我会未保留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员车购置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履行部门职责职能,在本部门的运转支出项目,主要是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及非公党建等业务工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本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本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本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pdf

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pdf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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