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23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注:本报告因金额单位转换原因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一部分 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共九江市委领导下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主要职能是: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依法加强会产管理、经营和保护。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本部门年末在职人员26人,离退休人员1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其他人员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1006.1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1006.15万元,比上年增加327.61万元,增长48.28%,主要原因:本年度成功举办浔商联合总会成立大会、省属商会优强民营企业助推九江高质量发展招商引资推介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1006.1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支出总计1006.1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06.15万元,比上年增加327.61万元,增长48.28%,主要原因:本年度成功举办浔商联合总会成立大会、省属商会优强民营企业助推九江高质量发展招商引资推介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等。;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实行零基预算,年末无结转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976.14万元,占97.02%;项目支出30.01万元,占2.9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690.80万元,决算数100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6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数463.17万元,决算数84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4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本年度成功举办浔商联合总会成立大会、省属商会优强民营企业助推九江高质量发展招商引资推介会、调入离退休绩效。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59.11万元,决算数8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离退休绩效调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31.65万元,决算数3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2.00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九府办抄字【2022】410号,2021年度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考核奖励资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36.87万元,决算数4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增人增资和缴费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6.1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37.18万元,比上年增加173.06万元,增长37.29%,主要原因:离退休绩效调入行政运行-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5.70万元,比上年增加230.71万元,增长242.88%,主要原因:本年度成功举办浔商联合总会成立大会、省属商会优强民营企业助推九江高质量发展招商引资推介会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26万元,比上年减少71.20万元,下降84.30%,主要原因:离退休绩效调入行政运行-工资福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3.15万元,决算数2.9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3.02%;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2万元,增长262.9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3.15万元,决算数2.9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3.02%,主要原因: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财务规定的基础上,厉行节约。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2万元,增长262.94%,主要原因:商务接待中科院深圳先进院一行、商务宴请外埠九江商会会长等。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7批,累计接待138人次,主要是:商务接待中科院深圳先进院一行、商务宴请外埠九江商会会长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5.70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30.71万元,增长242.88%,主要原因:本年度成功举办浔商联合总会成立大会、省属商会优强民营企业助推九江高质量发展招商引资推介会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部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01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3 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
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分别为:“非公党委工作”、“非公经济维权服务中心维权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市工商联对绩效自评工作高度重视,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做到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6.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评价结果为“ 良 ”。从评价情况看,市工商联保障了预算支出资金的顺利实施和安全运行,年度绩效目标达到或超额完成,社会效益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客观,反映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2023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非公党建工作”、“非公经济维权服务中心维权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非公党建工作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探索新形势下商会党建工作新途径,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工作向商会组织“双覆盖”,推动党建与会建深度融合,促进会员企业高质量发展。利用所属党组织换届时机,落实企业管理层和商会领导班子与党组织负责人的双向进入”等制度落实,有11名商会党组织书记担任副会长以上职务;抓好基层党组织“三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加强党员的培养教育,开展“遵党纪、守国法”专题学习活动,深入查摆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指导联盛集团党委、浙江商会、吉安商会、江苏商会等4个基层党组织完成换届工作。加强在外就业创业人员和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培树了全省“新时代赣鄱先锋”刘风贵等先进典型,较好发挥了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在非公经济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未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门项目管理办法。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项目制度建设,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督促各资金使用部门严格执行。
非公经济维权服务中心维权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16.51万元,完成预算的91.7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打造“三大高地” 实施“五大战略”及市委提出的打造“三个区域中心” 建设“一个美好家园”的工作要求,坚持贯彻省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率先在全省成立市县两级非公维权服务中心,新增编制67个。为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打通服务会员企业最后一公里,市维权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引领,深化联系合作机制,创建“1+7”非公维权服务平台。“1+7”即在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组建由商会和法院、检察院、工商联、公安局、司法局、仲裁委、律师协会参与的维权服务平台,明确工作职责,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人,制定工作流程,实行首问负责制,整体进驻商(协)会,主动靠前服务,延伸服务链条,丰富服务内容,覆盖服务盲点,提高服务质效,为会员企业提供事前防范、事中咨询、事后化解“一站式”维权服务。九江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荣获全省“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先进单位,2023全年,累计受理实质性诉求71件,办结70件,办结率达98.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未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门项目管理办法。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项目制度建设,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督促各资金使用部门严格执行。
本部门“非公党委工作经费”、“非公经济维权服务中心维权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市非公经济维权服务中心维权”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履行部门职责职能,在本部门的运转支出项目,主要是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及非公党建等业务工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本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本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本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23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党代会部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深入推进“一号改革工程”,坚持问题导向、瞄准一流标杆、对标最高标准,扎实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搭建“快速路”,落实《九江市营商环境提质年改革任务清单》,建立健全“受理、转办、反馈、评价”工作机制,专门制定了《九江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诉求闭环管理机制》,并推动整合967788非公企业维权专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赣服通”营商环境投诉专窗等线上线下15个渠道,建立“九江市市场主体问题建议办理平台”,在全市形成了“对外一个平台接诉,对内各个部门分办”的局面。依据九府办抄字【2020】75号,市非公经济维权服务中心维权专项经费18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各类培训、政策宣讲、走访调研、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面对非公企业多发的涉法涉诉有关诉求,健全民营企业服务工作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全力构建“1 +7”非公企业维权服务体系.针对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盲点”、“痛点”和“堵点”问题,开展全市“营商环境提质年”民营企业大走访活动及“入企业解难题、聚共识促发展” 大走访大调研大谈心活动。依托“万所联万会”工作机制,举办《浔商法律大讲堂》知识讲座,问需企业,开启菜单式对接,每月开展一次宣传讲座,并开设“为企护航·公益普法”微视频专栏。全力提升非公维权工作质效,争取年度诉求办结率达10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2、绩效评价对象
市非公经济维权服务中心维权专项经费
3、绩效评价范围
项目所涵盖的业务范围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
(3)动态管理原则;
(4)经济性、效率性、科学性原则。
2、评价方法
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两个步骤,定量评价以评价客体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基础,经过认真审查和核对,测出定量评价结果;定性评价由工作组调查问卷、听取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及现场考察提问,经量化分析得出定性评价结果。评价工作组综合定量和定性评价结果,形成综合评价结论。
3、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2)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4)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4、评价依据
(1)《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8号);
(3)《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发〔2020〕4号);
(4)九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九江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九财绩〔2020〕9号);
(5)九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九江市市级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九财绩〔2020〕11号)。
(6)九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及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九财绩〔2024〕3号)
5、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在一级指标的基础上对二、三级指标进行细分并根据需要确定四级指标,根据二、三、四级指标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在指标中的重要性,以及对一级指标的影响程度来合理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比例结构,本指标评价体系一级指标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部分,一级指标构成绩效评价的基本框架,权重分别为:10%、20%、40%、30%,指标权重设计遵循了以绩效产出为导向原则,同时关注过程管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对 2023 年度非公经济维权服务中心维权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建绩效评价项目组,编制工作方案。通过前期调研和对相关资料的解读,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由办公室设计并确定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评价方法及绩效评价工作程序和步骤。
第二阶段:开展现场评价工作。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核查、财务核查、数据统计、问卷调查等。
第三阶段:资料和数据整理,撰写评价报告。通过现场收集的相关资料和数据,进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和综合情况分析,按照市财政局绩效评价文件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根据指标分析的结果,市非公经济维权服务中心维权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真实的反映了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通过绩效评价,查找在项目管理中的不足,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的产出效益,对完善单位及项目管理制度起到推动作用。
(二)评价结论
综合指标分析的结果,市工商联 2023 年度该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符合文件要求,预期工作目标基本得到实现,评价结果为97 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按照九江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明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岗位责任,按时组织绩效目标申报、过程监控、绩效评价工作,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在编制预算、资金日常管理中予以运用。
(二)项目过程情况
构建了“市县有中心、商会有联系点”的非公企业维权网络体系,市县两级共增加维权工作人员事业编制67个,聘请115名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建立103个企业营商环节监测点。市非公企业维权服务中心规范办理流程、精准分析研判,有效提升诉求办理实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3年,受理企业诉求反映71件次,通过部门转办、每周调度、现场协调等方式,已办结70件,办结率98.5%。注重发挥好“娘家人”作用,积极与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共同为企业做好法律服务和诉求协调,非公维权中心的投诉维权转办率达到了90%,得到了维权企业及个人的一致好评并获得省委省政府颁发的全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先进单位,接省维权服务中心转办件办结率100%,高质量的完成了省维权服务中心转办件。
(四)项目效益情况
1.非公企业对维权服务中心的工作满意度,因是新成立不久的单位,所有年初目标只制定了80%,年底取得了90%的满意度,明年会进一步加强。
2.荣获“全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称号,接省维权服务中心转办件办结率100%,高质量的完成了省维权服务中心转办件。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拨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
(三)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编制时没有做到统筹兼顾,实现绩效与收支相平衡的原则;
二是项目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未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门项目管理办法;
三是绩效目标表填报不完整,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化还有待提高。
七、有关建议
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落实好对项目管理的责任,加强项目管理,不断提高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并加大绩效运行监控的力度,及时调整绩效目标设定的偏差,客观公正对绩效结果进行评价,对绩效结果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项目预算资金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