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热议民营经济促进法(二)
发布时间:2025-05-07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营经济促进法,这是我国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将于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我市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对此倍感振奋、备受鼓舞,纷纷畅谈了自己的感想感言。
省工商联执委、市工商联副主席、九江恒通自动控制器有限公司董事长 潘希勇: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心剂。这部法律以法治形式确立民营经济平等地位,从破除市场壁垒、强化产权保护到优化融资环境,直击企业痛点。作为企业负责人,我深刻感受到法治化不是约束,而是为创新松绑、为发展护航的基石。过去依赖政策红利的时代已转向制度保障的新阶段,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启了民营经济与法治同频共振的新篇章,让企业敢投入、敢创新,更推动企业家精神升华:从“逐利为先”转向“崇法向新”。我坚信,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必将催生更蓬勃的创新生态。九江恒通将以技术突围、以责任立业,为九江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强劲动能!
省党代表、市总商会副会长、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赵经纬: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对我们民营企业长期以来不懈努力的肯定,让我们深感振奋、深受鼓舞!作为长期致力于精细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我们一直面临着技术门槛高、研发投入大等诸多挑战。民营经济促进法,从公平竞争、科技创新、权益保护等多方面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直击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其中关于“加大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条款,极大增强了我们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信心和决心。我们将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和科技创新力度,不断延伸壮大产业链条,着力提升企业行业综合竞争力,持续巩固在锂电池电解液领域的全球龙头地位。
省港航运输行业协会会长、市政协委员、江西八八九三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小龙:长期以来,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面临诸多挑战,民营经济促进法回应关切,直击痛点,在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为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近期,一系列连贯配套政策利好,充分说明民营企业的春天真的来了。我公司将抢抓这一历史机遇,乘势而上,在船舶运输、码头运营等传统产业上创新突破、转型升级的同时,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积极参与疏港铁路建设和多式联运协同发展,因势利导,开拓矿产资源开发和区域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投身为九江区域航运中心及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在法治的护航下,全力助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
永修县工商联副主席、县园区商会会长、江西星火狮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游孟松: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是国家对民营经济战略地位的有力宣示,更为企业高质量发展锚定了法治航向。我深刻感受到这部法律以“平等保护、公平竞争、创新驱动”为核心,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为民营企业突破发展困局提供了坚实保障。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不仅赋予市场主体权利,更构建了权责统一的规范体系。在有机硅这个与绿色发展紧密关联的领域,我们已将环境责任深度融入企业战略,通过持续的技术升级推动产业链低碳转型,以合规经营筑牢可持续发展根基。我们将以法律框架为指引,聚焦有机硅材料关键技术的突破攻坚,用民营企业特有的创新活力为中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瑞昌市总商会副会长、曼玲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公断: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餐饮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春天。在餐饮行业竞争激烈、运营成本高的当下,法律对营商环境的优化,让我们切实受益。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规定,让企业能将更多精力投入生产研发和服务提升。同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让我们在市场拓展、资源整合中,得以凭借自身实力公平角逐,打破了以往可能存在的隐性壁垒。法律对创新发展的鼓励,更是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我们将积极响应,探索“餐饮+文化”“线上+线下”融合模式,深挖中华美食文化,打造独具特色的粥类餐饮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