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热议民营经济促进法(三)
发布时间:2025-05-08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营经济促进法,这是我国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将于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我市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对此倍感振奋、备受鼓舞,纷纷畅谈了自己的感想感言。
省工商联副主席、市政协常委、市工商联副主席、北京九江企业商会会长 周子涵: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作为民营企业家和商会负责人,我深感振奋。这部法律以法治之力筑牢民营经济发展根基,为民营企业“敢闯敢干、创新创造”注入强劲信心。“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强化账款清欠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条款,让企业家切实感受到法治平等。我将带领商会和企业坚持合规经营,将“依法治企”融入管理全流程,严守市场规则,坚持创新驱动,加大绿色建材、智慧建造等领域研发投入,以新质生产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坚持回馈社会,依托商会平台助力乡村振兴、公益慈善,彰显浔商担当。
省工商联执委、市政协常委、市工商联副主席、九江消防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柳峰:作为深耕消防装备领域近三十载的民营企业经营者,民营经济促进法让我深切感受到国家提振民营经济的决心。这部法律犹如一剂强心针,精准破解了行业发展的三大困局:一是通过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研发风险补偿机制,消除了行业“重监管轻激励”的政策温差;二是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创新,疏通了重资产型制造企业“技术强、融资难”的堵点;三是以全国统一市场规则打破了地方保护主义壁垒,让专注技术创新的企业获得公平竞技场。民营经济促进法中的“竞争中性”原则,让民营企业看到了与国企同台竞争、共享发展的机遇。我们企业投入研发的智能消防机器人、新能源灭火系统等产品,将借助技术交易市场完善和产学研用协同机制,加速从实验室走向灭火救援一线。
省工商联执委、收工商联常委、市青创会会长、江西浔电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五洲: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为民营企业筑牢了法治根基,让我们真切感受到制度保障的力度与温度。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我深刻体会到,从全国统一负面清单的刚性执行到拖欠账款的硬性约束,从技术攻关的政策支持到政企沟通的常态机制,法律既为行业竞争清障开路,也为创新升级架设阶梯。我将以此次法律实施为契机,依托行业凝聚产业链力量,在智能建造、绿色建材等领域深化协同创新。同时发挥商会、协会桥梁作用,积极宣传贯彻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合规体系建设,让法治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
民建九江市委会副主委、湖口县工商联副主席、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丁冰: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两个毫不动摇”和“两个健康”写入法律条文,并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鼓励承担重大技术任务,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强心剂。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直秉承“科技及创新改变生活”的企业精神,不断加大在气凝胶等新材料领域的研发投入,持续推动产品升级换代和产业升级。我坚信,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护航下,民营企业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也必将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濂溪区建筑业协会会长、庐山区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屈周喜: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如劲风扬帆,为建筑业发展注入法治化新动能。法案围绕优化市场环境、破除隐性壁垒等核心内容,为建筑企业参与基建工程、推动绿色转型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作为建筑业协会会长,我将聚焦技术创新,加大对BIM技术、装配式建筑等数字化、绿色化技术的研发投入,提升工程建造效率与质量;聚焦合规经营,组织专业团队深入研习法律条款,完善招投标、工程分包等关键环节的合规体系,确保企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聚焦产业协同,主动融入区域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与上下游企业联动,探索EPC总承包等新模式,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